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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措施

「理想與現實如何兼顧?」

「我想減輕家裡的負擔!」

「家庭突遭變故,我該怎麼辦?」

了解臺灣大學的助學措施,讓您掌握學生生活中意想不到的機會。臺大生輔組以友善的表達方式,給您最清楚的助學方案,協助青春無敵的您把握此時此刻,不錯過人生最精華的學習時段。

本組定期提供的助學措施有二種:「開源方案」與「節流措施」。請依照您的情況選擇下列最適合的方案(請務必看到網頁底端),點選相關網址連結。

一、開源方案:下列方案可領取獎助金 / 獎勵金,增加同學的收入以輔助同學的經濟生活。

(一)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

 


育階段

 

 

身分限制

 

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

專區網址連結

 

學士班
 

 

陸生不得申請。

 

一、具本校多重學籍者,不能重覆佔用名額。

二、本籍生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申請:
(一)
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
(二)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
(三)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在學。
(四)單親家庭。
(五)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主要來自於就學貸款。
(六)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三、僑生

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認定

 

 

 

碩博班

 

 

陸生及在職生不得申請,其他就讀本校碩博士班學生可申請。

 

 

一、具本校多重學籍者,不能重覆佔用名額。

二、其他注意事項比照大學部學生。

 

(二) 研究生獎勵金  專區網址連結

二、節流措施:下列各節流措施,協助同學減少支出延緩支出,僅開放給攻讀本校正式學位的學生申請。

適用情況
參考
申請資格 節流措施網址連結
弱勢生

一、限本地生且家庭年所得新臺幣90萬元(學士班學生)或70萬元(碩博士班學生)以下

二、家庭應計列人口利息所得不得逾新臺幣2萬元

三、家庭應計列人口不動產價值不得逾新臺幣650萬元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不得低於60分(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五、大學部學生,如符合弱勢助學金資格者,建議請與「國立臺灣大學希望助學金」一起申請(分別繳交文件),俟兩者皆通過後再補學雜費差額

六、教育部弱勢助學金不得與「
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重複請領

弱勢助學金
特殊身分

 

須具備下列身分及相關證件,才得申請:
一、中低/低收入戶

二、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三、原住民學生

四、軍公教遺族

五、現役軍人子女

六、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不得與下列助學金/計劃重覆請領:
一、人事行政總處子女教育補助費

二、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助學金

三、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助學金

四、臺北市勞工局、新北市勞工局勞工子女助學金

五、
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金

六、
行政院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七、內政部單親陪力計畫

八、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九、行政院退輔會榮民子女助學金

 

學雜費減免

父母失業 限本地生申請且符合下列全部條件者:
一、父母親失業達1個月以上且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

二、申請人及其配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在114萬元以下。

三、未請領老年給付、至申請起始日止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或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方案)。

四、不得與「
學雜費減免」相關身分重複請領。
行政院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學生死亡
學生傷病
家庭變故
本校學生(不限本地生、外籍生、僑生或陸生)有下列情形者:
一、不幸亡故

二、家裡突遭變故。

三、重傷或重病就醫者。
本校急難慰問救助
家庭變故
學生急難
醫療急難
特殊變故
家庭急難濟助、學生急難濟助、醫療急難濟助,或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上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財團法人行天宮急難濟助
傷病
清寒
死亡
受虐
遺棄
家變
家暴
父母傷病死亡
父母未盡撫養義務
一、不開放給研究生、休學生申請。

二、本地生有下列任一情況者,可申請:
(一)學生本人:意外死亡、傷病、受虐、遭父母遺棄、強迫從事不正當職業行為無法於家庭生活者。

(二)學生本人:因其他家境特殊、清寒或遭逢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經教育部核准者。

(三)父母未盡撫育責任:離異、分居、失蹤達 6 個月以上、入獄服刑、被裁員資遣或強迫退休或其他相關事由。

(四)父母一方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

(五)父母一方因特殊傷害受傷且住院未滿7日者。

(六)父母一方死亡者。
教育部學產急難慰問
就學貸款

限本地生申請,利息負擔如下:
一、甲級(免息):家庭年收入120萬元以下(含120萬元)的同學。

二、乙級(免息):家庭年收入逾120萬至148萬元(含148萬元)且貸款學生有1名兄弟姊妹或子女。

三、丙級(自付全息):貸款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逾148萬元,且貸款學生有1名兄弟姐妹或子女。

四、丁級(免息):貸款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逾148萬元,且貸款學生有2名兄弟姐妹或子女。

教育部就學貸款
就學貸款 一、本地生年滿20歲以上方可申請。

二、不開放給在職專班、進修推廣部、管理學院EMBA班、企管專班與學分班學生申請。

三、非大學部新生或碩博班新生的同學(已有台大上一學期的學業成績),學業成績應平均70分以上,且無記大過以上處分才得申請。

四、可與教育部就學貸款同時申請。
華南銀行就學週轉貸款

除了助學措施,尚有其他計畫性或不定期獎勵優秀或協助清寒同學的獎助學金可申請,請同學與家長參考「獎助學金」說明專區連結獎助學金一覽表連結,隨時注意最新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