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急難慰問救助金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急難慰問救助金
依據本校學生急難慰問與救助實施辦法對於突遭變故致經濟困難之本校學生,予以適切之慰問救助。相關連結如下:
為審查申請案件,請提供全戶戶籍謄本(至戶政事務所申請)、所得資料清單(至國稅局申請)、財產查詢清單(至國稅局申請),死亡證明、診斷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
承辦人聯絡方式:林志為先生,電郵linwei@ntu.edu.tw,電話02-33662048~52轉220,傳真02-23690481。為協助同學申請,請同學於送件前先與承辦人排定晤談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