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慰問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學生急難慰問金
為協助同學申請,請同學於送件前先與承辦人排定晤談時間。
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協助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因家庭突遭變故情形,申請急難慰問救助金。但家庭總收入,依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或不動產價值合計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不予核給。
承辦人聯絡方式:林志為先生,電郵linwei@ntu.edu.tw,電話02-33662048~52轉220,傳真02-2369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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