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簡介
本校研究生獎勵金係為教育之目的,嘉勉在學研究生優異表現、協助其安心向學,並鼓勵研究生參與各系、所教學與服務而設置,期於學習過程中,提升研究生之研究知能及學術水準。
二、執行方式(各系所為受理學生申請單位,發放類型、對象、申請方式等由各系所決定)
本校各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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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確定人數並填妥員額校正表(下載連結),再送至生輔組彙整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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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初依據各系所施行細則(參考連結)規劃「獎助學金」及「勞僱型兼任助理」等各類別的發放金額、員額、相關規範及申請書表,周知研究生提出申請。系所於年度初經費分配尚未核定之前,先參考前一年度分配金額的1/3先行預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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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接受研究生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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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僱型兼任助理類型 |
獎助學金類型 不具勞務、不附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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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承辦人於確定「勞僱型兼任助理」聘用對象後,請至研究生獎勵金_用人系所自聘系統(網址連結)填寫聘僱資料,進行聘僱申請。 請系所承辦人參考資料如下: 二、系統輸入職稱為: l 教學助理(碩-研究生獎勵金) l 教學助理(博-研究生獎勵金) l 行政助理(碩-研究生獎勵金) l 行政助理(博-研究生獎勵金) l 教學助理兼行政助理(碩-研究生獎勵金) l 教學助理兼行政助理(博-研究生獎勵金) |
l 系所可自行決定按月、數月發放一次或一學期統一發放。 l 系所於每月20日前,至研究生獎勵金資訊申報系統(網址連結)完成報帳,獎助金原則上在次月15日匯入研究生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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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若通過檢核,則系所將收到郵件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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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所必須與勞僱型兼任助理類型的研究生簽訂勞動契約(契約範本下載網址),並依勞基法等勞動相關法規進行聘僱、加保、差勤、報到、離職、協調申訴等人事管理事宜,避免遭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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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單位(各學院)決行 人事室完成加保 文書組用印勞動契約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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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所於每月5-15日至本校e化報帳系統(網址連結)報帳發放,紙本加會生輔組,薪資原則上於次月15日之前入帳(依勞動契約約定入帳)。 |
三、其他
(一)訊息公告
(二)相關辦法
(三)系所管理系統
(四)Q&A
(五)下載區
(六)相關連結
(七)勞動部專區(含問答集)
四、承辦人聯絡方式:趙文理小姐,電郵wenli@ntu.edu.tw,電話02-33662048~52轉222,傳真02-23690481。
五、學生申請請直接聯繫各系所承辦人(發放類型、對象、申請方式等由各系所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