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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學習助學金

一、簡介
為增進本校經濟弱勢學生獨立自主精神,擴充生活學習領域,並培養臺大人應具備的基本素養,以厚植畢業後就業能力,特依據教育部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訂定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PDF檔)

二、學習時間:自當年度九月至翌年六月為止;應屆畢業生者,至畢業月份為止。

三、執行方式

(一)每學期初同學至申請系統(連結)填寫個資及專長,表達參與意願

(二)校方各學習單位可透過管理系統(連結)甄選適合同學,規劃同學學習內容。

(三)經審核通過之同學,請根據適合身分填具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書(下載連結)

(四)學習單位應於開學前向一級單位提出服務學習活動申請,學期初將「學生生活學習助金申請書」並檢具同學相關資料送一級單位審核,如之後學生有本設置要點第8點之情事而發生異動時,於發生次月20日前填報異動單,e-mail並交紙本予一級單位;一級單位彙整後於25日前送生活輔導組。

  1. 服務學習活動申請表--學習單位使用
  2. 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書
  3. 申報表 --學習單位填報
  4. 彙整表 --一級單位填報
  5. 異動單 --學習單位填報
  6. 活動記錄表

(五)有關系統登錄、入帳時間等常見問答,請點選本連結

(六)每月核發助學金6,000(含多元生理用品經費補助)

 

四、承辦人聯絡方式:葉立君 小姐,電郵: lcyeh0929@ntu.edu.tw,電話02-33662048~52轉215,傳真02-23690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