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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希望助學金」與「希望獎學金」

類別名稱 本校及公設
申請日期 自2024/7/15起至2024/9/6止
獎學金名稱 113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希望助學金」與「希望獎學金」
申請地點 申請系統本校學生財務支援系統【申請前請務必先詳閱本網頁公告各項資訊;僑生請洽僑陸組,請勿先點選本系統!】 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
附加檔案 01國立臺灣大學希望助學金設置要點 02 國立臺灣大學希望獎學金設置要點 03 作業流程圖解 04 系統操作說明 05 應附文件列表說明 06 甲類-繳件範本 07 乙類-繳件範本 08 切結書(線上繳件者用) 09 切結書(乙類免採計家庭成員所得收入用) 10 業務常見問題Q&A
獎學金金額 「希望助學金」新臺幣4萬、5萬或8萬元;「希望獎學金」新臺幣6萬或10萬元
獎學金名額 「希望助學金」為本籍生400名、僑生60名;「希望獎學金」不限(得酌情調整)
申請對象 大學部、清寒、大一新生、僑生
申請資格

有關本校113學年度學務處「希望助學金」教務處「希望獎學金」申辦事宜,為便利同學申請,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統一收件(分2階段),並於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分別依同學條件給予「希望助學金」或「希望獎學金」之補助,惟不得同時兼領,詳細資訊請參考附加檔案0102設置要點附加檔案03作業流程圖解

申請資格、補助標準亦可參考國立臺灣大學「希望助學金」與「希望獎學金」介紹

(網址:https://advisory.ntu.edu.tw/CMS/HTML/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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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一)申請期間

1、第1階段申請時間(大二以上在校生,線上繳件):113715日至113731,周一至周五9:00-17:00已結束

2、第2階段申請時間(大一新生或轉學生,線上或紙本繳件):113819日至11396,周一至周五9:00-17:00逾期恕不受理。
>>舊生如欲餘第2階段申請,請加附舊生於第二階段繳件之原因(A4大小說明文件,格式不拘)。

(二)申請方式(本籍生與僑生不同)

1本籍生

(1) 先至本校學生財務支援系統申請,並自行列印待繳文件列表申請書(請見附加檔案04系統操作說明)。

(2) 申請書填寫完畢並本人簽章後,連同其他應附文件(請見附加檔案05應附文件列表說明)提供給導師或導師代理人審閱並簽章(可以電子郵件同意信件代替)

(3) 依申請期間規定以「線上」「紙本」方式於申請截止日前繳交完整申請資料至生輔組窗口。

A. 線上繳交:將申請資料依序排列存成PDF電子檔,上傳到同學本人的NTU Space,再將檔案連結寄至承辦人趙小姐信箱(chiachen11@ntu.edu.tw,主旨註明「希望獎助學金申請-甲類或乙類-科系年級-學號-姓名」如:希望獎助學金申請-甲類-法律3-B09000000-王小明。

※ 近期發現同學繳交資料後無法看到生輔組回信,建議使用NTU Mail(https://ntumail.cc.ntu.edu.tw/)收發信,以避免漏信。

B. 紙本繳交:將申請資料依序排列(請勿以釘書針裝訂)親自繳交生輔組(第一行政大樓一樓111室);或以郵寄方式寄至「106319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1號 國立臺灣大學 學務處生輔組」,信封註明「申請希望獎助學金」(須於申請截止日17:00前寄達,逾期恕不受理)。

請注意!如未先以學生財務支援系統申請、逾期寄送資料或資料檢附不齊全者,均恕不予受理!

2僑生

僑生欲申請希望助學金者,請先向本僑陸組申請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由該組評估篩選以60位名額為原則,轉送本組提交審查委員會,通過後給予補助。申請時間請以僑陸組公告為準,相關內容請詳閱僑陸組網頁連結,或直接與僑陸組聯絡。請勿直接於系統申請希望獎助學金,違者不予受理!

(三)應附文件:請詳閱附加檔案05應附文件列表說明附加檔案06甲類-繳交範本附加檔案07乙類-繳交範本

(四)其他注意事項

1請把握時間提早準備各項申請資料,並儘早聯絡導師或其代理人進行資料審閱及簽章,以免錯過申請時間。

2、於學生財務支援系統申請時,所填寫之家境狀況自述內容請務必具體、詳實(200300個中文字),並確保與實際情形相符

3生輔組一律以本校「學生財務支援系統」學校「學號信箱」作為同學確認審核進度及聯繫通知,請自行查看系統處理進度及電子郵件。

4、如符合教育部學雜費減免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資格者,可同時申請,但僅限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辦理,請踴躍申請。

5、希望獎助學金收件彙整後,需提交委員會進行審查,預計於開學後23個月內辦理撥款(請依最新公告為主)。若有家境需要或經濟有困難致無法先繳納學雜費者,建議請先行辦理就學貸款(僅限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辦理),俟申請通過後再辦理還款事宜。

6依規定,如經申請本項助學金通過之同學,後續倘有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等情形,將隨即取消資格不予補助!

7大一新生/轉學生/轉系生如尚未確定導師,請直接致電系辦詢問導師名單及聯絡方式,建議主動以電子郵件或電話詢問導師方便親自簽章的時間,或是請導師以電子郵件方式回覆同意,以取代親自簽名。如導師名單尚未確定、或期限將屆前連繫不到導師,亦得請系辦助教陳請系主任代為簽章(亦可以前述電子郵件同意信件取代),惟建議提早詢問以免錯過申請期間。

9、相關設置要點、作業流程圖解、應附文件列表說明、系統操作、切結書等請至上方附加檔案區下載,有疑問時請先參考附加檔案10業務常見問題Q&A,如仍有其他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希望助學金承辦人:趙家珍小姐 / 電話:02-33662050217 / 信箱:chiachen11@ntu.edu.tw

★希望獎學金承辦人:教務處招生辦公室邱玓娟小姐 / 電話:02-33662388231 / 信箱:gloriachiu@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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