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獎勵金Q&A
Q:研究生獎勵金可否同時領取「獎助學金」及「勞僱型兼任助理」?並兼任其他「勞僱型兼任助理」?
A1:研究生獎勵金分「獎助學金」及「勞僱型兼任助理」兩類,「勞僱型兼任助理」又分為「TA教學助理」及「AA行政助理」,或兼任之;「獎助學金」、「勞僱型兼任助理」可兼領之。
A2: 得再兼任其他「勞僱型」之職務。
Q:相關辦法暨表單要至何處下載?
A2: 退保及勞(健)保異動申請書等,請至人事室網頁/常用表單-綜合業務組,參閱下載。
Q:同時支領研究生獎勵金「教學助理」及「行政助理」,如何簽約及報帳?
A:兼任研究生獎勵金「教學助理」、「行政助理」勞動契約合併於1份契約內簽定表明,職務為「教學助理兼行政助理」,且每位研究生每個月僅能報1筆帳,薪資合計 。
Q:研究生獎勵金「勞僱型兼任助理」簽約如何變更?
A:契約變更流程,請參閱範例。
Q:如何估算勞健保等相關經費負擔?
A:請至人事室網頁【勞健保專區】試算薪資、勞保公提、健保公提(或二代健保)及勞退公提所需經費。
Q:學生要如何申請研究生獎勵金?
A:依就讀系所申請研究生獎勵金作業時程提出申請。
Q:申請身分及參與項目為何?
A:各系所得考量其整體資源及環境生態的差異性,自主決定所內分配的機制及對象,並就教學、服務安排不同的參與內容。
Q:何時可領研究生獎勵金?
A:研究生獎勵金分為獎助金及勞僱型兼任助理津貼兩類,前者依以往於次月15日入帳,勞僱型兼任助理津貼則按與系所簽訂之契約書約定入帳。
Q:研究生獎勵金的經費來源?
A:「研究生獎勵金」制度係依教育及學習之目的而設,經費來源說明如下: 本校以學雜費23.5%編列「學生公費及獎勵金」經費科目,內含「研究生獎勵金」等多項獎助學金,用以推動各項助學措施、協助弱勢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並鼓勵學生參與校內各項學習活動,提昇研究知能及學術水準。
Q:各系所獎勵金之金額,為何會有差異?
A:全校各系所員額數會影響最後核配金額,而各系所碩、博士生的組成,對各系所受配金額也會有影響。另外,各系所間基於整體資源及環境生態的差異,在分配機制上亦不相同。
Q:獎勵金之計算公式?
A:以下為全年度概念(12個月份)之計算式:
- 公式一:博士班點數 = 博士班員額 ×4×12
- 公式二:碩士班點數 = 碩士班員額 ×3×12
- 公式三:各研究所點數 = 博士生點數 + 碩士班點數
- 公式四:全校總點數 = 全校各研究所點數總和
- 公式五:每一點數金額 = 總預算 ╱ 全校總點數
Q:申訴及救濟管道
A:本校獎助生及勞僱型兼任助理身分認定及申訴機制說明圖表
研究生獎勵金
●向各系所提申訴【各系所於施行細則設置申訴機制】: 各系所承辦窗口
●兼任助理權益受有損害者,得提供具體事實及訴求,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或檢舉【勞動部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四、(七)】。
●得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向主管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裁決【本校勞僱型學生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要點第十五點】。
研究生獎勵金Q&A
Q:研究生獎勵金可否同時領取「獎助學金」及「勞僱型兼任助理」?並兼任其他「勞僱型兼任助理」?
A1:研究生獎勵金分「獎助學金」及「勞僱型兼任助理」兩類,「勞僱型兼任助理」又分為「TA教學助理」及「AA行政助理」,「獎助學金」、「TA教學助理」及「AA行政助理」可兼領之。
A2: 得再兼任其他「勞僱型」之職務。
Q:相關辦法暨表單要至何處下載?
A2: 退保及勞(健)保異動申請書等,請至人事室網頁/常用表單-綜合業務組,參閱下載。
Q:同時支領研究生獎勵金「教學助理」及「行政助理」,如何簽約及報帳?
A:兼任研究生獎勵金「教學助理」、「行政助理」勞動契約建議合併於1份契約內簽定表明,職務為「教學助理兼行政助理」,且每位研究生每個月僅能報1筆帳,薪資合計 。
Q:如何估算勞健保等相關經費負擔?
A:請至人事室網頁【勞健保專區】試算薪資、勞保公提、健保公提(或二代健保)及勞退公提所需經費。
Q:學生要如何申請研究生獎勵金?
A:依就讀系所申請研究生獎勵金作業時程提出申請。
Q:申請身分及參與項目為何?
A:各系所得考量其整體資源及環境生態的差異性,自主決定所內分配的機制及對象,並就教學、服務安排不同的參與內容。
Q:何時可領研究生獎勵金?
A:研究生獎勵金分為獎助金及勞僱型兼任助理津貼兩類,前者依以往於次月15日入帳,勞僱型兼任助理津貼則按與系所簽訂之契約書約定入帳。
Q:研究生獎勵金的經費來源?
A:「研究生獎勵金」制度係依教育及學習之目的而設,經費來源說明如下: 本校以學雜費23.5%編列「學生公費及獎勵金」經費科目,內含「研究生獎勵金」等多項獎助學金,用以推動各項助學措施、協助弱勢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並鼓勵學生參與校內各項學習活動,提昇研究知能及學術水準。
Q:各系所獎勵金之金額,為何會有差異?
A:全校各系所員額數會影響最後核配金額,而各系所碩、博士生的組成,對各系所受配金額也會有影響。另外,各系所間基於整體資源及環境生態的差異,在分配機制上亦不相同。
Q:獎勵金之計算公式?
A:以下為全年度概念(12個月份)之計算式:
- 公式一:博士班點數 = 博士班員額 ×4×12
- 公式二:碩士班點數 = 碩士班員額 ×3×12
- 公式三:各研究所點數 = 博士生點數 + 碩士班點數
- 公式四:全校總點數 = 全校各研究所點數總和
- 公式五:每一點數金額 = 總預算 ╱ 全校總點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