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務受理分行僅限「玉山台大分行(卓聯大樓一樓)」
優惠內容 |
玉山銀行 留學貸款 (限本國生) |
一、攻讀國外碩士貸款:總額度為新臺幣 100 萬元,修讀碩士學位者,限申請一次。貸款期限最長 10 年(含寬限期 3 年);寬限期屆滿,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
二、攻讀國外博士貸款:總額度為新臺幣 200 萬元,修讀博士學位者,限申請一次。貸款期限最長 16 年(含寬限期 5 年);寬限期屆滿,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 三、利率:現行貸款利率為 2.21% 機動計息,利率之計算係依據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 + 1.4% 浮動調整。寬限期滿後,借款人負擔之加碼年利率為1.15% ,加碼數由教育部適時檢討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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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國民,出國修讀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博士學位,並符合下列要件:
一、本校畢業生。
二、家庭年收入在200萬元以下或留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兩人以上出國留學。 註:寬限期間利息補貼,家庭年收入在114萬元以下者由教育部全額補貼;家庭年收入超過114萬至120萬元(含120萬)者,由教育部半額補貼。
三、限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查詢系統(詳網址)有列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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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本國畢業生準備資料:
(一)台大畢業證書影本。
(二)本國台大畢業生本人之護照影本。
(三)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博士班入學許可或已實際出國就讀之在學證明文件。但因欠缺財力證明而無法取得正式入學許可者,得以原則同意入學證明代之。(該等文件為英文以外者,應由政府立案之翻譯社譯為中文)。
(四)本國身分證、印章及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
(五)本國台大畢業生已出國就讀,無法親自辦理本貸款者,應檢具公證人或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認證之授權書,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該留學生入出國紀錄等相關文件,委託國內之人代為辦理。註:授權書內容需載明:「本人委託被授權人○○○(身分證字號)代為辦理留學貸款之申請、對保、開戶、撥款、結匯…等存放款相關事宜。」
(六)稅捐機關出具之留學生最新全戶各類所得資料。
(七)若為留學生及其兄弟姊妹有兩人以上出國留學,應另檢附其他兄弟姊妹出國留學在學證明或入學許可證明文件。
(八)受領公費期間已結束,經原核派機關核准自費在國外進修者,應檢附該機關核准之證明文件。
二、保證人準備資料
(一)身分證、印章及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
(二)工作證明(勞保卡、識別證或在職證明)及所得證明(薪轉存摺、扣繳憑單或所得資料清單)。
三、意者請聯絡玉山台大分行:02-2368-1313鄭錫遠先生(分機104)或鄭雅文小姐(分機105)。
四、其他注意事項:總費用年百分率:2.13%。貸款金額:100 萬。貸款期間:10 年。貸款年利率:現行貸款利率為 2.21% 機動計息。利率之計算係依據郵匯局 1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 +1.4% 浮動調整;寬限期滿,借款人負擔之加碼年率為 +1.15% ,加碼數由教育部適時檢討調整。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本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顧客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2020年03月25日。本行保有徵提文件、專案內容變更及核貸與否之權利。本行未與任何代辦或行銷公司合作辦理貸款事宜,敬請您留意,以免損害自身權益。不得以非法且未經銀行同意連結本網站做為網路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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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攻讀國外碩士貸款:總額度為新臺幣 100 萬元,修讀碩士學位者,限申請一次。貸款期限最長 10 年(含寬限期 3 年);寬限期屆滿,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
二、攻讀國外博士貸款:總額度為新臺幣 200 萬元,修讀博士學位者,限申請一次。貸款期限最長 16 年(含寬限期 5 年);寬限期屆滿,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 三、利率:現行貸款利率為 2.21% 機動計息,利率之計算係依據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 + 1.4% 浮動調整。寬限期滿後,借款人負擔之加碼年利率為1.15% ,加碼數由教育部適時檢討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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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畢業生。
二、家庭年收入在200萬元以下或留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兩人以上出國留學。 註:寬限期間利息補貼,家庭年收入在114萬元以下者由教育部全額補貼;家庭年收入超過114萬至120萬元(含120萬)者,由教育部半額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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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國台大畢業生本人之護照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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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國身分證、印章及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
(五)本國台大畢業生已出國就讀,無法親自辦理本貸款者,應檢具公證人或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認證之授權書,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該留學生入出國紀錄等相關文件,委託國內之人代為辦理。註:授權書內容需載明:「本人委託被授權人○○○(身分證字號)代為辦理留學貸款之申請、對保、開戶、撥款、結匯…等存放款相關事宜。」
(六)稅捐機關出具之留學生最新全戶各類所得資料。
(七)若為留學生及其兄弟姊妹有兩人以上出國留學,應另檢附其他兄弟姊妹出國留學在學證明或入學許可證明文件。
(八)受領公費期間已結束,經原核派機關核准自費在國外進修者,應檢附該機關核准之證明文件。
二、保證人準備資料
(一)身分證、印章及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
(二)工作證明(勞保卡、識別證或在職證明)及所得證明(薪轉存摺、扣繳憑單或所得資料清單)。
三、意者請聯絡玉山台大分行:02-2368-1313鄭錫遠先生(分機104)或鄭雅文小姐(分機105)。
四、其他注意事項:總費用年百分率:2.13%。貸款金額:100 萬。貸款期間:10 年。貸款年利率:現行貸款利率為 2.21% 機動計息。利率之計算係依據郵匯局 1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 +1.4% 浮動調整;寬限期滿,借款人負擔之加碼年率為 +1.15% ,加碼數由教育部適時檢討調整。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本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顧客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2020年03月25日。本行保有徵提文件、專案內容變更及核貸與否之權利。本行未與任何代辦或行銷公司合作辦理貸款事宜,敬請您留意,以免損害自身權益。不得以非法且未經銀行同意連結本網站做為網路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