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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急難慰問救助金-Q&A

「學生急難救助金-本校急難慰問救助金」業務常見問題

一、 實施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急難慰問救助金實施辦法

二、 適用對象:本校在學學生

三、 適用種類:(一) 慰問金(二) 救助金(三) 生活補助金

四、 適用情況:(一) 不幸亡故者。 (二) 家遭重大變故者。 (三) 重傷或重病就醫者。

五、 申請地點: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校總區行政大樓一樓)

六、 申請流程:由適用學生、導師或院教官、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呈請本校急 難慰問救助金管理委員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