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急難慰問救助金-Q&A
「學生急難救助金-本校急難慰問救助金」業務常見問題
一、 實施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急難慰問救助金實施辦法
二、 適用對象:本校在學學生
三、 適用種類:(一) 慰問金(二) 救助金(三) 生活補助金
四、 適用情況:(一) 不幸亡故者。 (二) 家遭重大變故者。 (三) 重傷或重病就醫者。
五、 申請地點: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校總區行政大樓一樓)
六、 申請流程:由適用學生、導師或院教官、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呈請本校急 難慰問救助金管理委員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