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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限11院

類別名稱 法人暨私設
申請日期 自2025/8/1起至2025/9/15止
獎學金名稱 轉知-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限11院
申請地點 系所請以院系公告截止日期為主
附加檔案 辦法 專用申請書 切結書
獎學金金額 50000
獎學金名額 11
申請對象 身障生、大學部、一般生、清寒、原住民、特殊境遇
申請資格

1、限11學院大學部2年級以上之本籍生(績優或家境清寒,清寒者沒有優先)。

2、排斥性期間規則為『學生申請前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請詳閱並填寫切結書)

★請逕向各院系辦申請,本組只受理院辦推薦名單,不接受自行繳件。

★該會特別說明:「獲獎者須親自出席114年11/14校慶酒會頒獎典禮,無故不到者視同直接放棄獲獎資格」。

繳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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