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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任江履昇女士清寒獎學金』

類別名稱 法人暨私設
申請日期 自2021/8/3起至2021/10/29止
獎學金名稱 110學年度『任江履昇女士清寒獎學金』
申請地點 申請系統本校獎助學金申請系統 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
附加檔案 辦法及專用申請書 專用申請書(WORD版) 申請系統操作說明
獎學金金額 每名6萬元
獎學金名額 20名
申請對象 身障生、碩士生、博士生、大學部、清寒、原住民、特殊境遇
申請資格

(一)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研究生限發生重大意外變故者,大一新生不得申請)

(二)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三)上學年學業等第績分(學業GPA)2.93(或百分制75分)以上,且無任何懲處紀錄有特殊原因,如意外變故,或參加特殊比賽訓練,以致無法達到標準者,得提供具體事證說明,參加申請。

(四)有社團領導經驗,社會服務或工讀證明者為優先。

(五)受領本獎學金者,得兼領其他獎學金,全學年唯單一獎助學金不得超過新臺幣6 萬元。(注意:本組推薦名單含正取與備取同學,但「決定獲獎權」在設獎單位,最後將以設獎單位公佈之獲獎名單為主)

繳交文件

本獎學金除非有特殊狀況,不然逾期不再受理,請注意截止時間到10/29(五)下午5時止。
★請至申請系統作申請,並印出「待交文件列表」,依文件列表上的文件繳件備妥後一併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