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任江履昇女士清寒獎學金』
類別名稱 | 法人暨私設 |
申請日期 | 自2021/8/3起至2021/10/29止 |
獎學金名稱 | 110學年度『任江履昇女士清寒獎學金』 |
申請地點 | 申請系統本校獎助學金申請系統 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 |
附加檔案 | 辦法及專用申請書 專用申請書(WORD版) 申請系統操作說明 |
獎學金金額 | 每名6萬元 |
獎學金名額 | 20名 |
申請對象 | 身障生、碩士生、博士生、大學部、清寒、原住民、特殊境遇 |
申請資格 |
(一)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研究生限發生重大意外變故者,大一新生不得申請) (二)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三)上學年學業等第績分(學業GPA)2.93(或百分制75分)以上,且無任何懲處紀錄;有特殊原因,如意外變故,或參加特殊比賽訓練,以致無法達到標準者,得提供具體事證說明,參加申請。 (四)有社團領導經驗,社會服務或工讀證明者為優先。 (五)受領本獎學金者,得兼領其他獎學金,全學年唯單一獎助學金不得超過新臺幣6 萬元。(注意:本組推薦名單含正取與備取同學,但「決定獲獎權」在設獎單位,最後將以設獎單位公佈之獲獎名單為主) |
繳交文件 |
★本獎學金除非有特殊狀況,不然逾期不再受理,請注意截止時間到10/29(五)下午5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