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學生因故無法上課,得依本校學生請假辦法(PDF檔),向任課老師辦理請假手續,以免因曠課影響個人學業成績。相關Q&A,請點選本連結。
備註:有課才需請假;若没有課則無需請假。
二、緊急請假處理:
(一)學生請假因重病或緊急事故無法親自辦理時,得以電話、書信或託人於規定期日內,先向授課老師報備,再於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二)學生因生產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時,得以電話、書信或託人於規定期日內,先向系所報備,再二週後補辦請假手續。
(三)若無法與授課老師聯繫,先請系(所)主任簽署證明,事後再向授課老師補辦請假手續。
三、一般請假手續:依請假天數及請假的時機分為「平時請假」與「期末考請假」二種申請方式。
(一)平時請假:平時請假(在不舉行期末考的平常時段請假)的請假方式及相關連結如下表所示。若同學因特殊事故未能即時以學生請假系統請假(操作手冊下載),請於缺席日起7日內「檢具證明文件並敘明遲延請假原因」(娩假、流產假為2週內),再至系統補請假。
假別 | 請假天數 | 申請方式、核准層級 | 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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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假 | 1-3日 |
因心理不適或精神狀況不佳,致上課有困難時,得於當日向授課老師請假。(每學期至多三日) |
無需檢附 |
生理假 | 1日 | 因生理期不適,得於當日向授課老師請假(每月一日) | 無需檢附 |
病假 | 1-3日 | 請於身體感到不適當天即聯絡授課老師徵求同意。 於3日內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或依授課老師規定以紙本提出申請(一般請假單下載點),由授課老師核准即可。 |
視授課老師要求提供之。 |
4-14日 | 請於身體感到不適當天即聯絡授課老師徵求同意。 於3日內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或依授課老師規定以紙本提出申請(一般請假單下載點),依序由授課老師、系(所)主任核准。 |
3天以上病假,請檢附合格醫療院所出具之證明書。 | |
15日以上 | 請於身體感到不適當天即聯絡授課老師徵求同意。 於3日內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或依授課老師規定以紙本提出申請(一般請假單下載點),依序由授課老師、系(所)主任、學務長核准。 |
3天以上病假,請檢附合格醫療院所出具之證明書。 | |
事假 (包括喪假) |
1-3日 | 建議於事假開始前3-7日,事先聯絡授課老師徵求同意。 請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或依老師規定以紙本提出申請(一般請假單下載點),由授課老師核准即可。 |
視授課老師要求提供之。 |
4-14日 | 建議於事假開始前3-7日,事先聯絡授課老師徵求同意。 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或依授課老師規定以紙本提出申請(一般請假單下載點),依序由授課老師、系(所)主任核准。 |
3天以上事假,請檢附家長證明書(格式不拘)或其他證明文件(例如檢具訃文)。 | |
15日以上 | 建議於事假開始前3-7日,事先聯絡授課老師徵求同意。 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或依授課老師規定以紙本提出申請(一般請假單下載點),依序由授課老師、系(所)主任、學務長核准。 |
3天以上事假,請檢附家長證明書(格式不拘)或其他證明文件(例如檢具訃文)。 | |
產前假 | 1-3日 | 建議事先聯絡授課老師徵求同意。 請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或依老師規定以紙本提出申請(一般請假單下載點),由授課老師核准即可。 |
請檢附合格醫療院所之證明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得分次申請。 |
4-8日 |
建議事先聯絡授課老師徵求同意。 請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或依老師規定以紙本提出申請(一般請假單下載點),依序由授課老師、系(所)主任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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娩假 | 1-14日 | 可親自或以電話、書信、委託他人等方式,直接通知系(所)主任,並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或依授課老師規定以紙本提出申請(一般請假單下載點),由系(所)主任核准。 系(所)得於核准後3日內,通知請申請娩假同學的導師與授課老師。 學生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時,請以電話、書信、委託他人等方式先向系(所)報備,並於2週內補辦請假手續。 |
請檢附合格醫療院所出具之證明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一次請畢,含假日最多5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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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含)日以上 | 核准層級:系主任->業務承辦人->業務主管->學務處秘書->學務長 | ||
流產假 | 1-14日 |
可親自或以電話、書信、委託他人等方式,直接通知系(所)主任,並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或依授課老師規定以紙本提出申請(一般請假單下載點),由系(所)主任核准。 |
請檢附合格醫療院所出具之證明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一次請畢,含假日最多28日。 (孕期3個月以上:給假4週 ; 孕期2~3個月:給假一週, 懷孕未滿二個 月流產者,給流產假五 日。). |
15(含)日以上 |
核准層級:系主任->業務承辦人->業務主管->學務處秘書->學務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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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產前及陪產假 |
1-3日 | 建議事先聯絡授課老師徵求同意。 請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或依老師規定以紙本提出申請(一般請假單下載點),由授課老師核准即可。 |
請檢附合格醫療院所之證明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得分次申請。 |
4-8日 | 建議事先聯絡授課老師徵求同意。 請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或依老師規定以紙本提出申請(一般請假單下載點),依序由授課老師、系(所)主任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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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集)乳假 |
每日上下午各一小時 | 建議事先聯絡授課老師徵求同意。 請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或依老師規定以紙本提出申請(一般請假單下載點),由授課老師核准即可。 |
請檢具戶籍謄本或出生證明。 |
歲時祭儀假 |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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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事先聯絡授課老師徵求同意。 |
事前檢附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或政府機關所開具證明其族別之文件。 |
多元文化假 | 1-2日 |
建議事先聯絡授課老師徵求同意。 |
事前檢附參與活動之證明文件。 |
公假 | 1-3日 | 建議於公假開 始前7-10日,事先聯絡授課老師徵求同意。 請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或依授課老師規定以紙本提出申請(一般請假單下載點),再由授課老師核准。 |
(1)經選派代表本校參加國際活動,請出示政府機關或相關團體證明文件。若無文件,可請本校活動承辦人擔任證明人,進行後續證明事宜。 (2)經選派代表本校參加校外活動,請出示校內單位證明文件。若無文件,可請本校活動承辦人擔任證明人,進行後續證明事宜。 (3)受學校選派擔任公務,請出示主任級以上之單位主管出具之證明文件。若無文件,可請公務承辦人擔任證明人,進行後續證明事宜。 (4)兵役事項,請出示兵役單位之證明文件。 (5)原住民學生參加行政院原民會公告之歲時祭儀,請出示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或政府機關開立之族別證明,得申請公假 1 日。 (6)基於法定義務出席作證或擔任刑事被告出庭答辯,有相關單位出具證明文件者。 (7)參加其他校外活動,有主辦單位證明文件,經一級單位主管核准者。 |
4-15日 | 建議於公假開始前7-10日,事先聯絡授課老師徵求同意。 請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或依授課老師規定以紙本提出申請(一般請假單下載點),再依序由授課老師、系(所)主任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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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以上 | 建議於公假開始前7-10日,事先聯絡授課老師徵求同意。 請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或依授課老師規定以紙本提出申請(一般請假單下載點),再依序由授課老師、系(所)主任、學務長核准。 |
(二)期末考請假:於舉行期末考當天(不包括小考)一律採紙本方式申請,請下載電子檔填寫再於學校行事曆(下載網址)規定之期末考試結束之翌日起 5 日內辦理。各假別辦理方式如下表:
期末考 假別 |
辦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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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假 | 因公假不能參加期末考的同學,請照下列步驟依序辦理: (1)下載公假證明單填寫印出紙本。 (2)請相關單位於公假證明單蓋章證明,並檢附相關文件。 (3)下載期末考請假單填寫印出紙本,並附上前項公假證明單及資料。 (4)依序由授課老師、系(所)主任核可「期末考請假單」。 (5)將前述所有資料送校總區生輔組或醫學院學務分處審核。 |
急病、分娩或流產 |
因急病、分娩或流產不能參加期末考的同學,請照下列步驟依序辦理: (1)下載期末考請假單填寫印出紙本。 (2)急病檢具合格醫療院所出具之急診;分娩或流產應檢具合格醫療院所之分娩或流產證明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3)依序由授課老師、系(所)主任核可「期末考請假單」。 (4)將前述所有資料送校總區生輔組或醫學院學務分處審核。 |
四、承辦人聯絡方式:馮小姐,電郵bli@ntu.edu.tw,電話02-33662048~52轉223,傳真02-23690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