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保險效力如何起算又何時結束?應該何時提出理賠申請以避免失效?
A1:只要當學期有繳保費,效力即回溯到該學期第1天(第1學期為8月1日;第2學期為2月1日)並保障至該學期最後1天(第1學期為1月31日;第2學期為7月31日,應屆畢業生延長至8月31日)。事故發生在有繳保費的當學期,請於事故時間後的 2 年內提出申請(無論您是否還在學),逾期失效。
Q2:申請學生團體保險理賠需要什麼文件?
A2:
1.一般意外受傷或「生病嚴重至住院(例如新冠肺炎確診須嚴重至住院)」的情況,請準備下列文件並依序裝訂:
(1)填寫理賠申請書,電子檔請至「申請書與應附資料」連結下載(包括填寫範例PDF檔)。
(2)醫療診斷證明書(正本或副本),影本要加蓋醫院章證明「與正本相符」。同一事由在不同醫療院所治療,就要附上各個院所的診斷證明書。
(3)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或副本),影本要加蓋醫院章證明「與正本相符」。
(4)學生證正面影本(不用反面),證明您是本校學生。之前有申請過本保險理賠者,不用再附。
(5)存摺封面有學生姓名與匯款帳號,避免匯款有誤。之前有申請過本保險理賠者,不用再附。
(6額外)有骨折請再加附X光光碟片或影本,另有理賠。欲取回光碟者,請在理賠申請書貼便利貼說明「希望審核後歸還光碟片」。
(7額外)因身心狀況住院休養請額外檢附住院看護紀錄。
(8額外)外籍生、僑生或陸生請額外檢附居留證正面和反面影本。
(9額外)有罹癌者,請額外檢附《病理組織報告》
2.若學生本人不幸身故,家屬請參閱「申請書與應附資料」連結。
Q3:備好以上資料後,如何送件?
A3:
1.掛號郵寄: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 生活輔導組(學生團保)收
2.醫學院區學生請送醫學院學務分處
3.校總區學生可以到學務處生輔組,投件至生輔組1號櫃台註明「學生團體保險資料亦可投入」的紙箱。如下圖,現場提供免費的迴紋針與舊紙袋。
Q4:送出申請資料後,何時知道結果?
A4:若資料無問題,將於20個工作天以內(在開學、期中考、期末考的前後,可能因為申請精神科/身心科門診補助的案件激增,導致審核理賠天數增加),匯款至帳戶並發簡訊至手機。若有其他問題,將個案通知學生本人後續事宜。
Q5:休學期間,我可否繼續參加學生團體保險?
A5:
休學期間並未繳交保費(開學前已休學),可親自或委請他人至校總區生輔組1號櫃台抽屜拿取「休學續繳保費」的繳費單填寫基本資料(姓名、學號、系所年級),再到出納組(113年7月12日原第二行政大樓一樓辦公室暫停業務,7月16日在禮賢樓8樓新辦公室重新營業)抽號碼牌繳清。抽屜照片如下。(註:1個學期只能填寫1張,2個學期填寫2張。下一學年因保費需公開招標,只能等新學年開始後再繳交)
Q6:我在這學期結束前提早畢業或退學,可以再接受學生團體保險的保障嗎?
A6:事故在學期結束(每年1月31日或7月31日)以前發生(以醫療診斷證明書上所載日期為準),可以申請學生保險理賠;新學期開始同學已無本校學籍,不在學生團保範圍內。
Q7:請問本校的學生團體保險承保公司都是固定同一家嗎?
A7:本校於契約期滿前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公開招標,由各保險公司競標,得標者承辦本校學生新學年的團體保險,以維護服務品質並反應市場行情(每次決標的保費,均視得標價格而定)。
Q8:有了學校的學生團體保險的保障,舉辦活動或出遊時還需要另外購買其他保險嗎?
A8:學校團體保險僅提供最基本的理賠補助,建議舉辦活動或出遊時另外購買其他保險,以提供活動成員最充足以及適切的保障。倘若真有意外,亦可多方申請理賠,獲得較多保障。
Q9:我需要保險證明,如何取得契約內容及繳費證明?想了解契約應如何聯絡相關窗口?
A9:
1.契約條款內容:詳見金管會審核通過並公開招標決標之契約條款內容連結。
2.繳費證明:請用您的帳密至MyNTU下載繳費證明(內有學生團體保險一項)。有減免身分的學生另請校方開立減免證明,證明已由學校代繳。
3.本校承辦人:林先生,02-33662050#221,linyiyan@ntu.edu.tw
4.承保公司窗口
湯中新經理,02-6617-6616#503,手機 0936-212-629
5.承保公司另提供Line服務,加入後可享有「即時的問題回覆、更多專業人員的服務」及「隱密性高,個人問題不會被非相關人員看到」與「諮詢臺大學生團保以外的保險相關問題」等臺大學生與家長特有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