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最新消息
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2階段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
2023/08/04 生輔組 點閱次數:

請詳閱附加檔(最下方相關檔案-減免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一、  需至『減免學雜費申請系統』申請

                    (申請網址: https://info2.ntu.edu.tw/discount/)   

並將    申請表單(需簽名)+證明文件於申請期限內郵寄(以國內郵為憑)或臨櫃送至生輔組(學務分處),始完成申請程序。

二、延畢之身障學生請在選課程確定後第二階段申請。

三、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或同時修讀二以上同級學位者,除就讀學士後學系外,不得重複減免。

四、學生於學期中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者,當學期已減免之費用,不予追繳。轉學(系)、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其後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減免者,不得重複減免

除身障學生本人以外其他各類別之學生延長修業年限,其就學費用不予減免。

相關檔案 1.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2階段-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公告) 2.電子表單平台-學雜費減免申請流程 3.不列計家庭所得查核人口切結書 4.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申請書-NEW-1120201 5.身障學生延畢申請學雜費減免需多繳交之紙本文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