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轉知-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限11院

類別名稱 法人暨私設
申請日期 自2023/9/1起至2023/9/30止
獎學金名稱 轉知-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限11院
申請地點 系所請以院系公告截止日期為主
附加檔案 辦法及專用申請表 切結書
獎學金金額 50000
獎學金名額 11
申請對象 身障生、大學部、一般生、清寒、原住民、特殊境遇
申請資格

1、限11學院大學部2年級以上之本籍生(績優或家境清寒,清寒者沒有優先)。

2、本獎學金一旦通知正取,112學年度不得再申請其他獎助學金,請欲申請的同學三思後再做申請,並填寫切結書。

★請逕向各院系辦申請,本組只受理院辦推薦名單,不接受自行繳件。

繳交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