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校11學院大2以上在學學生
2、上學年學業及操行平均80分以上,無不良紀錄且家境清寒。
3、本獎學金第八條為排斥性規定,期限為111-1學期,申請前、獲獎後皆不得申領校內外獎助學金,須加填切結書。
★請逕向院/系辦申請,本組不受理自行繳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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