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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傑出表現獎學金

類別名稱 本校及公設
申請日期 自2022/10/3起至2022/10/26止
獎學金名稱 111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傑出表現獎學金
申請地點 申請系統本校獎學金申請系統 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
附加檔案 申請書 推薦表 申請名冊 匯款同意書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傑出表現獎學金設置要點
獎學金金額 個人申請者,最高新臺幣5萬元整;團隊名義申請者,每隊最高新臺幣20萬元整。同時獲得團隊與個人獎項者,獎金以領取個人獎為限。
獎學金名額 15名
申請對象 碩士生、博士生、大學部
申請資格
  1. 因各案申請領域不同,為提升審查效能,交件前請提早與承辦人預約,保留晤談時間30分鐘,避免臨時送件,或於最後期限當日送件。
  2. 本校學士班及碩博士班在學之學生,在校期間於下列各類別中表現傑出,經本校相關行政單位或系所推薦者,得申請本獎學金,每人限申請一類。
  3. 競賽類:代表我國或本校參加校際性或國際性競賽,成績優異,為校爭光者。
  4. 學術類:各項創作、發明、設計專利或研究成果,對社會有重大貢獻,足以提升本校校譽者。
  5. 其他類:競賽類及學術類以外之表現,對社會有重大貢獻,且堪為本校學生表率者。
  6. 前項申請學生,如以團隊方式參與競賽、研究者,應以團隊名義申請。團隊申請者,務必提供參加者名單、全體參加者同意書,並說明成員個別貢獻度及負責內容。
  7. 學術申請者,請提供一篇主要論文摘要,其他論文請條列說明,申請人需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8. 本獎學金金額,個人最高新臺幣5萬元,團隊最高新臺幣20萬元。實際得獎金額依審查結果決定。
繳交文件

所有資料均需提供

(一)獎學金系統待交文件表
(二)專用申請書。(內容勿超過2頁)
競賽類請敘明參賽者數量,所獲得之獎項得獎者數量,並提供相關資料以供審核。
(三)專用推薦表。(內容勿超過2頁)
(四)相關競賽、榮譽、獎勵之證明文件(以前一學年為限)其他制式表格以外之證明文件請勿超過10頁
(五) 申請名冊(內容勿超過300字,橫式列印,並郵寄電子檔到承辦人信箱),個人或團隊申請均應提供,團隊請具體敘明個別成員貢獻度。
(六)申請暨匯款同意書(僅團隊用,個人申請免附,團隊成員務必簽名。)
(七)團隊申請者,申請書﹑推薦表由代表人填寫,但申請名冊需有全體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