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限11院
類別名稱 | 法人暨私設 |
申請日期 | 自2021/9/1起至2021/10/4止 |
獎學金名稱 | 轉知-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限11院 |
申請地點 | 系所請以院系公告截止日期為主 |
附加檔案 | 辦法及專用申請書 校內用切結書(異動日期) |
獎學金金額 | 50000 |
獎學金名額 | 11 |
申請對象 | 身障生、大學部、一般生、清寒、原住民、特殊境遇 |
申請資格 |
1、限11學院大學部2年級以上之本地生(績優或家境清寒,清寒者沒有優先)。 2、本獎學金一旦通知正取,110學年度不得再申請其他獎助學金,請欲申請的同學三思後再做申請,並填寫切結書。 ★請逕向各院系辦申請,本組只受理院辦推薦名單,不接受自行繳件。 |
繳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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