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香港校友會助學金』(截止日期與寄件地址異動)
類別名稱 | 法人暨私設 |
申請日期 | 自2020/8/4起至2020/12/31止 |
獎學金名稱 | 109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香港校友會助學金』(截止日期與寄件地址異動) |
申請地點 | 逕寄香港九龍旺角弼街57A號2樓 1/F.,57A Bute Street, Mongkok, Kowloon;國立臺灣大學香港校友會聯絡處收,封面請註明「助學金申請」。 |
附加檔案 | 辦法(PDF版) 本校用申請書(WORD版) 聲明書(PDF版) |
獎學金金額 | 每名10,000元整 |
獎學金名額 | 每學年10名 |
申請對象 | 身障生、大學部、清寒、僑生 |
申請資格 |
一、限大學部之香港清貧學生。 二、上學年學業成績2.44(或B-)以上,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三、家境清寒或家遭重大變故者。 |
繳交文件 |
一、校內用申請書。 二、家庭收入資料,地址證明。 三、自傳(須另附)。 四、108學年度(108-1、108-2學期)成績單正本、獎懲紀錄證明正本(請至本組首頁線上申請,選擇「詳細記事」(點開PDF檔)並彩色列印)。 五、聲明書1份(於空白處貼上照片並親簽),請同學繳交紙本1份寄給設獎單位,自行留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