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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香港校友會助學金』(截止日期與寄件地址異動)

類別名稱 法人暨私設
申請日期 自2020/8/4起至2020/12/31止
獎學金名稱 109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香港校友會助學金』(截止日期與寄件地址異動)
申請地點 逕寄香港九龍旺角弼街57A號2樓 1/F.,57A Bute Street, Mongkok, Kowloon;國立臺灣大學香港校友會聯絡處收,封面請註明「助學金申請」。
附加檔案 辦法(PDF版) 本校用申請書(WORD版) 聲明書(PDF版)
獎學金金額 每名10,000元整
獎學金名額 每學年10名
申請對象 身障生、大學部、清寒、僑生
申請資格

一、限大學部之香港清貧學生

二、上學年學業成績2.44(或B-)以上,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三、家境清寒或家遭重大變故者。

繳交文件

一、校內用申請書。

二、家庭收入資料,地址證明。

三、自傳(須另附)。

四、108學年度(108-1、108-2學期)成績單正本、獎懲紀錄證明正本(請至本組首頁線上申請,選擇「詳細記事」(點開PDF檔)並彩色列印)。

五、聲明書1份(於空白處貼上照片並親簽),請同學繳交紙本1份寄給設獎單位,自行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