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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大專校院獎助學金

類別名稱 本校及公設
申請日期 自2024/9/19起至2024/10/9止
獎學金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大專校院獎助學金
申請地點 其他:請先到原民會申請系統登記(113年10月9日23時59分截止),再到本校fao系統申請,並於113年10月11日17時以前(10月10日國定假日不收件),至生輔組繳齊全部紙本資料,逾期不受理 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
附加檔案
獎學金金額 獎學金3萬2千,一般助學金2萬,低收助學金3萬,中低收助學金2萬元
獎學金名額 各學期變化不大,可參考113-1原民會核定獎學金11人,助學金18人,低收助學金3人
申請對象 大學部、清寒、原住民
申請資格

一、不得申請者有:大學延畢(修)生,碩博士生、學分班、公費(含ROTC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等,均不得申請。註:109年9月11日電洽原民會,確定大五延畢生不能用大四下學期成績提出申請。

二、就讀本校大學部且有原住民身分者,得申請以下一項,不得重覆申請
(一)獎學金: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70分以上。113-1獲獎者的最低台大成績91.2分(班排名百分比16.7%)。除非班排名與班級人數完全相同,才以該學期GPA換算的百分數決定誰優先獲獎
(二)助學金: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60分以上,或設籍在蘭嶼鄉之雅美族學生。113-1獲得補助者的最低台大成績為87.67分
(三)低收或中低收助學金: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60分以上,且具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113-1獲得補助者的最低台大成績為82分

註:有領取助學金、低收或中低收助學金的同學,須在「離校前」完成生活服務學習時數48小時,完成後助學金才匯入同學本人的郵局帳戶。未完成學習時數者一旦離校,助學金將悉數繳還原民會。


三、
113-1申請者的前一學期(112-2)臺大班級排名百分比級距如下。申請期間每個工作天更新,「班級排名越前面+班上人數越多」則獲獎助機會越高,供同學或家長評估(本公告係依據110年8月11日『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另請注意第1學期的大一新生雖無臺大班級排名,但有1/4保障名額,故舊生名額相對較少


班級排名前 01%~16.7% ,有  8 人(另有3人為新生)
--以上為獎學金--

班級排名前 11%~20% ,有  6 人
班級排名前 21%~50% ,有 13 人 
班級排名前 51%~99% ,有 17 人

四、承辦人:林奕延先生,linyiyan@ntu.edu.tw,02-33662050轉221

繳交文件

請帶下列 9 件物品至生輔組,投至1號櫃台「公設獎學金紙箱」如下圖(現場備有免費迴紋針及環保紙袋供您使用,保護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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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待交文件表(至獎助學金系統列印,請點擊本連結)

二、原民會專用申請書
(一)請至原民會申請系統填寫並列印(請點擊本連結)。該系統於113年10月9日截止
(二)因台大學期學士班成績單沒有名次證明,請在原民會系統上傳「學期學士班成績單」及「名次證明書」等二個圖檔,否則會被原民會退件補傳。
(三)成績換算請查閱註冊組提供之成績對照表。
(四)在專用申請書上請自行斟酌是否勾選「轉助學金」。

三、有「註記學生本人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身份」之近2-3年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四、在學證明書(申請方式詳見教務處網頁)

五、112-2學期成績單正本(申請方式詳見教務處網頁),新生或轉學生請提供前校成績單。

六、112-2學期班級成績排名證明(自開學後第三週的週三開始,可至教務處註冊組外面的機器申請,新生或轉學生請提供前校證明)。

七、112-2學期操行成績證明(至myNTU列印,新生或轉學生請提供前校證明)。

八、申請低收或中低收助學金者,請提供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九、請提供「學生本人」的郵局封面影本,再至出納組專頁(網址)進行變更,新增或確認「學生本人」的帳戶是否填寫正確,俾便後續匯款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