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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類別名稱 本校及公設
申請日期 自2025/2/20起至2025/2/26止
獎學金名稱 桃園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地點 申請系統:請在申請截止日下午17點之前,於fao系統登記並繳交全部紙本至生輔組。 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
附加檔案
獎學金金額 2萬元
獎學金名額 全國35名
申請對象 一般生
申請資格

一、有下列條件之一,不得申請:
(一)碩博士生不得申請。
(二)一年級新生不得申請。
(三)延畢生不得申請。
(四)公費生不得申請。
(五)已領有其他2萬元以上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六)受小過以上處分,不得申請。

二、申請資格: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得申請,其他各項獎學金如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等等的詳細資格,請見桃園市政府獎學金申請系統(http://tycwww.ddns.net/)並比照本獎項送件。又經桃園市政府審核,每人只會獲得一項獎學金


三、承辦人:林奕延先生,linyiyan@ntu.edu.tw,02-33662050轉221

繳交文件

紙本資料請投至生輔組1號櫃台「公設獎學金紙箱」如下圖(現場備有免費迴紋針及環保紙袋供您使用,保護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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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待繳文件列表(至獎學金申請系統列印)。

二、桃園市政府專用申請書:請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http://tycwww.ddns.net/)註冊或登入,再填寫申請資料並印出申請書表。

三、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含詳細記事),戶籍謄本可於臺北市大安戶政事務所申請。或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列印。

四、學校正式歷年成績單正本    

五、學生證影本(須加蓋註冊圓章)    

六、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七、獎懲記錄證明(myntu列印)

八、無曠課證明(請至myntu學生請假查詢列印,時段請選上學年)

九、各項獎學金辦法要求其他的資料。若為影印資料,請
(一)加蓋私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二)由開立該資料的承辦人蓋職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