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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階段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
2022/07/31 生輔組 點閱次數:

請詳閱附加檔(最下方相關檔案-減免申請須知)

一、注意事項

1. 注意: 辦理時間日期時間及送件方式均會受疫情而滾動式調整,請在送件之前務必詳閱本組最新消息之公告。

2.需至『學雜費減免系統』申請並將    申請(需簽名)+證明文件於申請期限內臨櫃或掛號送件至生輔組(醫學院、公衛學院送學務分處),始完成申請程序。

     學雜費減免系統(申請網址https://info2.ntu.edu.tw/discount/ )

3.     辦理方式: 臨櫃  掛號郵寄【列印表單(需簽名)+相關證明文件】。

     辦理:於下午1330分至1630分。(早上處理郵寄申請)

   第二階段:預定(請注意本組公告可能因疫情而有所更動)

1.大學部:111/8/19111/9/2

2.碩博班:111/8/11111/8/17

        

         須上學雜費減免系統申請並列申請表(同學需簽章)+所需繳驗資料文件。

減免申請系統:

https://info2.ntu.edu.tw/discount/

三、因疫情關係相關作業及說明等隨時會做滾動式調整,並請自行注意生輔組最新消息公告內容。

注意:

1. 延畢之身障學生請於初選課程公告後在第二階段申請

2.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或同時修讀二以上同級學位者,除就讀學士後學系外,不得重複減免。

3.學生於學期中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者,當學期已減免之費用,不予追繳。轉學(系)、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其後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減免者,不得重複減免。

4.除身障學生本人以外其他各類別之學生延長修業年限,其就學費用不予減免。

相關檔案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階段-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公告) 2.不列計家庭所得查核人口切結書 3.軍公教遺族就學優待申請書-2019-09-9 4.身障學生延畢申請學雜費減免需多繳交之紙本文件 說明-11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