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詳閱附加檔(最下方相關檔案-減免申請須知)。
一、說明:
1. 提醒: 辦理時間日期時間及送件方式均會受疫情而滾動式調整,請在送件之前務必詳閱本組最新消息之公告。
2.需至『學雜費減免系統』申請:
→並列申請表(同學需簽章)+所需繳驗資料文件於申請期限內臨櫃或掛號送件至生輔組(醫學院、公衛學院送學務分處),始完成申請程序。
學雜費減免系統(申請網址https://my.ntu.edu.tw/discount/ )
3. 辦理方式: 臨櫃 或 掛號郵寄【列印表單(需簽名)+相關證明文件】。
臨櫃辦理:於下午13點30分至16點30分。(早上處理郵寄申請)
第二階段:113/1/26~113/2/6及113/2/15下午2點起至113/2/17
(113/2/7至113/2/15 學校春節放假)
注意:2/15當日
醫學院學務分處只開放郵寄收件;
校總區生輔組下午2點後可臨櫃辦理
(2/15下午2點後請先電洽33662048至33662050生輔組
以協助進入第一行政大樓辦理減免;
並請由第1行政大樓近農業綜合大樓的電動門進入)。
二、注意:
1. 延畢之身障學生請於初選課程公告後在第二階段申請。
2.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或同時修讀二以上同級學位者,除就讀學士後學系外,不得重複減免。
3.學生於學期中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者,當學期已減免之費用,不予追繳。轉學(系)、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其後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減免者,不得重複減免。
4.除身障學生本人以外其他各類別之學生延長修業年限,其就學費用不予減免。